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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國難民署香港分署辦事處


聯合國難民署香港分署辦事處

聯合國難民署於1952年在香港展開工作。直至1979年,聯合國難民署首間辦事處才正式成立,處理當時湧入的越南船民事件。這所辦事處旨在協助越南難民,同時也涵蓋澳門特別行政區。

越南船民於1975年4月底開始湧入香港。逾 21萬船民抵港,他們的處境通常十分坎坷,許多人已葬身大海。這些年來,香港為這些尋求庇護人士提供庇護及食物而支出約$ 11億美元。同時,聯合國難民署協助香港政府支援越南難民。最後,約有14萬3千名越南難民從香港重新安置到海外,及有6萬7千人遺返。2000年2月21日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擴大本地重新安置計劃,准許所有仍留港的越南難民及船民(約2,400人)申請香港身份證,成為本港居民。2000年7月,最後一個難民營關閉,標誌著越南難民及船民時代正式結束。

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及經濟穩定,港口及機場繁忙,香港似乎成了移民及尋求庇護人士的必經之路。雖然中國是1951年難民公約的簽約國,但她沒有將公約伸延至香港,也沒有制定立法架構監管庇護的批准。因此,聯合國難民署肩負起難民身份甄別程序的主要責任,幫助尋求庇護人士及難民,並據其權責,謀求及促進可行的解決方法(大多是重新安置)。在香港,於等候再安置或自願遺返期間,難民是不獲准工作的。自2006年6月起,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社會福利署)負責援助最無助的尋求庇護人士。難民署則負責給予難民基本援助。

至2009年1月,在香港有1,112名尋求庇護人士,及獲難民身份的103留港人士,令聯合國難民署所關注人士總數合計為1,215。他們主要來自亞洲(特別是南亞)及非洲。

於2009年,聯合國難民署和香港政府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。聯合國難民署會跟進這份文件的履行情況,及執行與政府共同協議的能力建設事宜。聯合國難民署會繼續提倡訂立難民法例。雖然當局尊重不強迫遺返的原則,但是尋求庇護人士仍會被捕及拘留。於進行難民身份甄別程序期間,聯合國難民署會與政府緊密合作,一起協助有需要的難民。

2007年,聯合國難民署在香港開始籌款工作。在港所募集的善款會用作支持難民署的人道工作,以保護及協助全球難民。我們致力滿足世界上最無助人士的需要,喚起香港人支持聯合國難民署各項救助生命的救援項目。

請支持聯合國難民署的工作,幫助世界上最脆弱無助的人